作者: 点击次数:594 发布时间:2018-05-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昌图县农机局:今年以来,各市、县(市、区)严格按照《辽宁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及不利影响,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推进。为加快补贴资金结算兑付进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按时完成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现通知如下:
全省各项目县(市、区)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加强政策宣传,告知购机者及时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督促产销企业及时报送购机信息和资料,共同加快结算兑付进度。
县、乡农机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补贴申请受理、机具核实、信息公示、录入归档等工作,保证补贴结算材料规范合格,尽可能增加结算频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结算兑付。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明细和进度情况通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
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补贴资金结算兑付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研究解决补贴资金结算兑付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组织开展市、县两级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督促各项目县(市、区)加快补贴工作进度。为加快补贴工作进度,各地要根据《方案》要求,及时将补贴情况在当地政府信息网站上公示。
省农委将与财政厅继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项目区补贴资金结算兑付进度,必要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
2013年10月17日